10月26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《煤矿安全规程》修订推进会议。会议介绍了《煤矿安全规程》修订工作总体情况,各专题研究小组汇报了工作进展,修订小组、编审组、顾问组研提了修订意见建议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周德昶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我校党委书记潘一山教授作为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冲击地压部分修订组长出席会议。会议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主持。
会上,周德昶在讲话中提出要充分认识《煤矿安全规程》修订重要意义,强调《煤矿安全规程》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吸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现实需求,是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治本之策,要讲大局、高站位,要自觉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、守护矿工生命安全健康的高度开展各项修订工作;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,并与正在制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》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有效衔接,持续健全完善“一规程四细则”的煤矿安全技术规范体系;要坚持全面系统,从技术、管理等维度有效解决长期困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;要坚持问题导向,针对近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,拿出真招、实招、硬招,确保修订内容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;要坚持与时俱进,积极推广成熟可靠的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材料、新工艺,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,实现无人则安、少人则安;要贴合工作实际,充分考虑各地煤层赋存条件和技术装备水平差异,坚持科学性、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,确保修订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。潘一山教授作为《煤矿安全规程》修订冲击地压部分组长研提了意见建议。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最早名称是《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》,于1951年9月首次发布,历经了9次全面修改和6次部分条文修改,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居于主体规章地位,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,是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重要准绳,具有基础性、权威性、普及性、专业性和根本性,目前我国已形成了“一规程四细则”的煤矿安全技术规范体系。今年以来辽宁大学作为牵头单位,潘一山教授作为组长组织开展了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冲击地压部分和《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》修订工作。
来自中国煤炭科工集团、国家能源集团、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、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、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、中国矿业大学、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0余家单位60余位专家参加会议。我校信息学院副院长罗浩参加会议。